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通知精神,本学期课程陆续进入结课考试阶段,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状况,请各系部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常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常大教2021-9号)》,严格执行监考有关规定,确保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和学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1.各位老师提前进入教务系统查看监考安排,打印监考相关材料,做好试卷交接等工作。

2.监考老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考前检查,杜绝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金属探测仪武进校区在各楼的物业管理处领取,西太湖校区在教学楼一楼物业管理处领取。

3.监考老师于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宣读《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在黑板上书写《特别提醒》,督促学生将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的东西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并在黑板书写“本考场全程监控”。

4.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特别是使用手机。

5.发现考场有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应及时处理。考试违纪或作弊事实清楚者,须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考卷,暂扣或没收其作弊证据,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向教务处汇报。同时,在试卷明显处注明“考试舞弊”字样。

6.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答题时间。试卷收完后,经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7.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实施细则(常大教2021-12号)》《常州大学教学资料管理规范(常大教2021-13号)》考核、记载、提交成绩,整理教学资料。


附件:

1. 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2. 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 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教学资料管理规范的通知.pdf

4. 监考人员守则(摘要)和学生考试纪律声明.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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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