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拓宽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其学术创新能力,保证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资助研究生参加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领域全国性学术会议或本学科领域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资助费用为往返交通费、符合会议相关规定的住宿费及会务费,每人上限3000元人民币。
以上各项资助标准,凭有效票据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列支报销。
二、资助对象、条件及名额
1. 资助对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
2. 资助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并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潜质;申请人所提交会议论文已获得会议主办方正式录用,或已获得正式邀请进行会议交流发言。
3. 资助名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当年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0%。研究生培养期间每人只资助1次。
三、申请及派出办法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经审批同意和办理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请假手续后方可参加。
2.研究生填写《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经导师和MTI教育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一式二份)报学院审批。
四、附则
1.凡获得资助的研究生返校后须在学院网站发布新闻报道,并向学院MTI教育中心提交参加学术会议活动情况报告纸质版一份(不少于2000字,并有导师签字,附电子文档)、参会照片等相关材料,方可凭票据办理经费资助报销手续。
2. 参加学术会议不应影响正常的学习、科研活动;确需请假的,征得导师、任课教师、亲属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3. 参加学术会议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和学院相关制度及学术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 学术会议期间,申请人不得参与和学术交流无关的活动,需注意礼仪和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5.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常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