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和支持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通过有组织成果建设推动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建设办法》,现开展2024年度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一、培育范围

       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政策为主要依据,本年度拟培育的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如下:

1 拟培育成果

成果类型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数字(新形态)教材
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
产教融合型课程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学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基本具备冲击相应校级各类教育教学项目的条件。申报条件参照学校相关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学院将本着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要求组织评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各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为一年。


三、管理与结项

       本着严格管理、高标准结项的原则,学院对培育项目进行管理。立项半年后学院对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校级以上同类项目立项后,即可视为培育项目结项。具体如下所示:

2 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结项条件

成果类型结项条件
教育教学成果奖入选校教育教学成果奖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入选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入选校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优秀毕业论文入选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数字(新形态)教材入选校重点教材立项
产教融合型课程入选校产教融合型课程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入选校“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



四、申报要求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条件参照学校相关项目要求,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人请于20248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与支撑材料发送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邮箱:00009349@cczu.edu.cn

       联系人:何伊凡。


外国语学院

2024715


附件1:学校相关立项评选材料(供参考).rar

附件2常州大学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