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和支持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通过有组织成果建设推动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建设办法》,现开展2024年度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一、培育范围
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政策为主要依据,本年度拟培育的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如下:
表1 拟培育成果
成果类型 |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
数字(新形态)教材 |
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 |
产教融合型课程 |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 |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学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基本具备冲击相应校级各类教育教学项目的条件。申报条件参照学校相关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学院将本着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要求组织评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各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为一年。
三、管理与结项
本着严格管理、高标准结项的原则,学院对培育项目进行管理。立项半年后学院对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校级以上同类项目立项后,即可视为培育项目结项。具体如下所示:
表2 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结项条件
成果类型 | 结项条件 |
教育教学成果奖 | 入选校教育教学成果奖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入选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 入选校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
优秀毕业论文 | 入选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
数字(新形态)教材 | 入选校重点教材立项 |
产教融合型课程 | 入选校产教融合型课程 |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 | 入选校“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 |
四、申报要求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条件参照学校相关项目要求,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与支撑材料发送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邮箱:00009349@cczu.edu.cn。
联系人:何伊凡。
外国语学院
2024年7月15日
附件2:常州大学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