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内部文件
外国语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与
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
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进一步明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标准,规范培养目标评价工作,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等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与要求
培养目标是对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应体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包括: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评价最近一次修订的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内容为: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专业定位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体现本专业办学特色,是否与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所从事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定位以及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总体符合,是否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
2.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评价各本科专业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调研对象人数或比例必须具有代表性,通过开展针对校友、用人单位及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研工作,依据跟踪和调查得到的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总体判断。
二、评价周期
专业以最近一次修订的培养目标具体细化内容为依据,以相应的各分解子目标为基准,每4年进行一次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各专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缩短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周期,或根据需要在每4年的评价周期内增补评价次数。
三、评价机构及职责
学院组建评价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评价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工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行业专家。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对评价工作进行总体把控;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学院各专业总体评价工作的组织;学工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反馈,发放调研问卷并汇总统计;专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调研问卷设计,组织在校生、专业教师和同行专家的座谈会等,对调研问卷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
1.内部评价
内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专业教师、教学管理者及在校生。各专业应定期召开专业内关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座谈会,就现行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部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否符合新文科专业认证标准以及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人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和专业的层次及定位、是否符合学生和家长的期望等内容展开调研。
2.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的调研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相关行业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各专业应定期开展针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现状、毕业生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专业现行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召开行业、企业和同行专家的座谈交流会,针对现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全球化发展趋势、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需求等内容展开调研。
五、评价内容与方法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包括毕业生评价与社会评价。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中,专业应针对培养目标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制度化地开展毕业生跟踪、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查工作,并依据跟踪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培养目标达成度的总体判断。
1.毕业生跟踪反馈
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查对象主要指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各专业可以根据现行的培养目标设计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应易于理解与回答,且反馈的信息有助于客观分析培养目标达成度。各专业也可以召开校友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各专业应依托各类信息化工具或管理平台,构建相对稳定可靠的毕业生沟通和联系渠道,定期开展毕业生跟踪反馈的调研工作。毕业生跟踪应保证有足够的覆盖面,具有统计意义。
2.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主要指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评价。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的调查应具有代表性,与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相一致。各专业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委托相关责任人反馈毕业生工作现状及能力发展现状。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将本专业培养目标分解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的若干问题,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专业应积极与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或者行业组织等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为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搭建平台。
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综合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统一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与策略。
六、评价结果分析
专业应根据调查、访谈等活动收集的数据信息(如用人单位代表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及毕业5年以上校友座谈会会议纪要、用人单位、在校生、毕业生等调查问卷)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价结果的形成可以分为可量化意见和文字性意见两类。
七、评价结果运用
专业对毕业5年学生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以及对上一轮修订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系统分析后,形成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分析报告,包括专业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对象、评价结果及分析、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分析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评价实施方案、相关记录、数据和结果使用情况)要完整、可追踪,交由学院存档。评价结果要及时向本专业教师、学院教学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反馈。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评价结果,专业负责人应关注不够合理的内容或达成度较低的指标,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专业教学相应环节中予以落实。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专业教学和下一版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