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内部文件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专业:
《常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8日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重要作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部分。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现依据《常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教<2023>13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管理要求
1.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制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制定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包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运行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
2.学院配合学校规范运行毕业论文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 做好教师、学生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保障系统账号、密码安全;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院级毕业论文评优、校级推优、论文抽检等工作,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各专业建立毕业论文评议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审核、争议性论文审核等工作,各专业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副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报学院备案;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及程序
1.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能够达到科学研究、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的目的,满足专业教学计划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
(2)毕业论文课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难易程度适中。防止题目过大或过小,过深或过窄;
(3)选题应尽量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主流价值观,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鼓励教师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学术研究价值的科研课题转化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选题应每人一题。如因选题较大,确需多人合作完成,可以按各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内容确定题目,每个人的研究角度和内容不能相同。每届学生的选题应避免重复;
(5)鼓励多位指导教师组成毕业论文团队,共同指导多名学生,开展团队合作研究。毕业论文团队须有一个总的题目,每个学生必须有一个分题目,各分题设计合理,研究内容有机联系;
2.选题程序
(1)学生与指导教师实行双向选择。双选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报经毕业论文评议小组审批,未能实现双选的,由各专业指派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课题(含学生自拟选题)由指导教师在第七学期拟定课题并通过“常州大学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各专业评议小组根据培养方案和选题原则,对所有选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选题,指导教师须进行整改。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师担任。受聘的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2.各专业为首次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双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 8人;
4.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第一责任人,需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严格遵循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文件要求,对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负责。指导教师须保留指导学生过程记录。
四、毕业论文期间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遵守毕业论文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任务书拟订的进度开展工作,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缺勤达毕业论文总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存在抄袭、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事故者,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
3.对指导教师或毕业论文评审等存在疑义者,可书面向各专业毕业论文评议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
4.原则上毕业论文正文(中外文摘要、参考文献、谢辞、附件除外)字数英语不少于5000词、日语不少于10000 字符、西班牙语不少于4000词。参考文献篇数不低于 20 篇,其中近五年参考文献至少10篇(含中外文献),外文文献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毕业论文的评审、答辩与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审阅毕业论文,给出评阅意见,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复制比高于20%,不能参加答辩;
2.各专业组织答辩工作,一次答辩不合格者按要求完成修改后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3.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3名成员)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学生答辩;
4.答辩时学生应简要汇报以下内容: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论文基本内容与结构、结论及存在问题等;
5.答辩小组的提问应与课题相关,论文和现场报告中存在的疑点与错误,考察鉴别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基本概念、论文中不足之处及应改进的方面;
6.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结构分制,即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比例为 30:30:40;
7.毕业论文的过程成绩(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评分)应采用百分制记载,总成绩按相应比例求得并转化成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毕业答辩不合格总成绩也应认定为不合格;
8.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率不超过 25%。成绩评定过程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嫌疑情况,依照《常州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处理。调查认定后按照“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评定成绩。
六、毕业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要对本届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负责毕业论文资料收回归档。
毕业论文资料归档要求见《常州大学教学资料管理规范》。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
1.本届毕业论文工作概况(毕业论文周数、学生人数、指导教师情况、校外毕业论文情况、课题完成情况等)。
2.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规章制度执行、本学院对毕业论文管理情况,具体安排、实施、指导教师情况,院系检查,学生纪律管理措施,工作进度等)。
3.答辩的组织工作及学生答辩情况分析。
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其他
各专业应依据本专业教育部教学指南等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制订本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