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开拓国际化视野,资助积极参与各类校际国际交流项目和学生联合培养项目的优秀学生,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办法(试行)》,现决定对2023-2024学年出国(境)交流学生进行资助。
一、资助范围
(一)我院全日制学生参与我校与国(境)外友好高校(机构)联合开展的长短期交流项目,交流形式包括学年学习、学期学习、寒暑假短期游访学等。
(二)我院全日制学生参与我校与国(境)外高校开展的各类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包括2+2、3+1、3+1+1等各类联合培养项目)。
(三)各类出国(境)带薪实习、国(境)外高校提供奖学金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获得各级各类国(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
(四)在上一学年内完成出国(境)交流学习并已返校,每名学生本学段在校期间只资助一次。
二、申请条件
(一)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境外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返校后完成学分对接;
(四)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无其它影响学校声誉行为记录;
三、资助等级
(一)A级资助
资助金额2500元/人。
资助条件:出国(境)学习时间一年以上的项目,出国(境)学习的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学习成绩优秀,在本校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
(二)B级资助
资助金额1500元/人。
资助条件:出国(境)学习时间一学期以上的项目,出国(境)学习成绩良好,在本校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
(三)C级资助
资助金额500元/人。
资助条件:出国(境)学习时间一学期以内(一周以上)的项目,出国(境)学习成绩良好,在本校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
四、申请材料
(一)《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表》;
(二)境外高校成绩单或项目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附出国(境)签证页或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四)学习交流的汇报PPT,图文并茂,学习照片原图不少于5张;
(五)其他有助于评定的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材料,如获奖证书、推荐信等。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资助申请表》纸质版至立言楼468任老师处;
(二)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汇总为压缩包文件,以“姓名+班级”格式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930846563@qq.com;
(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四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