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推荐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国家战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常大〔2025〕47号)《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常大教〔202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经学院和学校遴选,获得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资格,直接进入申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推免工作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要遵循以德为先、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陈颖
成 员:陈林俊 蔡震宇 尹延安 孔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包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的制定、名额分配、组织协调等。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薛勇
成 员:蔡震宇 冯健高 殷娟 罗莹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免工作。
第三章 推免条件
第六条 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各类分段培养、联合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三)学习成绩优秀,须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的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且初修必修课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次。
(四)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成绩。
(五)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第四章 推免名额分配
第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考量应届毕业生数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拔尖人才培养情况、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等因素,确定各学院的推免名额(含候补名额)。
第八条 本次学校分配至学院的推免名额为3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具体分配名额为:商务英语专业1人,日语专业1人,西班牙语专业1人,且各专业均有1个候补名额。
第九条 如学院候补推免名额使用完后仍有未完成名额,学校将未完成名额收回,由校推免小组统一调配。
第五章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第十条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第十一条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折算分占70%,发展素质评价分占30%。
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位数。
第十二条 学分绩点折算分应按照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第 1-6 学期全部应修必修课程初修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学分绩点折算分=20×[∑(应修必修课程成绩×0.05×课程学分)/应修必修课程总学分]
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等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5、85 、75 、60 、40 分折算。经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计算。
第十三条 发展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和学生获得的荣誉称号等。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审核。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一)竞赛获奖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以常州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相关比赛原则上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二)科研论文
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排名第一,学生为排名第二的情况。
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三)发明专利
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可纳入评价。
(四)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五)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
(六)参加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方可纳入评价。
(七)荣誉称号
学生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 发展素质评价中,学生在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分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第十五条 申请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等,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第十六条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陈林俊
成 员:周小川 许硕 沈菊芬 韩燕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答辩全程录像录音,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第六章 推免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推免工作按照教育部通知时间全面展开,通过学院动员、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本人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公示和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发布年度推免工作通知,下达推免生名额。
(二)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三)个人申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自愿申请,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
(四)学院推荐。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初审,对发展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学校审定。校推免小组对推免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审定,在学校专栏网站按规定要求公示。
(六)推免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七)正式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八)接收推免生的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九) 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收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
(十)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通过校推免小组研究决定。
第七章 过程监督
第十八条 推免工作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和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第十九条 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免工作,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学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6 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推免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推免申请学生在推免工作环节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五)经校推免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 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并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留学等。
第二十三条 推免工作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由专人负责。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申请名单和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材料等;教务处负责保管学校层面推免工作材料及各 学院报送的结果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校推免小组会议材料、校推免工作通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初选名单、最终推荐名单等。
第二十四条 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第二十五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件1:常州大学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3:常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4:常州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学院填写)
附件5:学院2026届推免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审核鉴定意见表(学院填写)
附件6: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学院填报)
附件7:学院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学院填报)
附件8:常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汇总表
附件9: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承诺书
附件1
常州大学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分值设置表
类别 | 项目等级 | 第一 等次 | 第二 等次 | 第三 等次 | 第四 等次 | 备注 | ||||||
竞赛获奖 (不超过40分) | I 级甲等 | 40 | 20 | 10 | 5 | (1)同一项目参加多个比赛取最高项加分。 (2)第一等次对应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其他依次对应。 (3)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 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 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 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 (4)相关比赛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5)全国数学建模获奖加分平均分配给参赛者。 | ||||||
I 级乙等 | 10 | 8 | 6 | 4 | ||||||||
I 级丙等 | 5 | 4 | 3 | 2 | ||||||||
科研论文 (不超过30分) | 自然科学类 | T1 类 | A1 类 | A2 类 | A3 类 | B1 类 | B2 类 | C1 类 | (1)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排名第一,学生为排名第二(排名系数0.5)的情况。论文须为正式见刊,仅有录用通知未见刊不计分。 (2)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 |||
30 | 26 | 22 | 18 | 14 | 10 | 6 | ||||||
哲学 社会 科学类 | T 类 | A1 类 | A2 类 | B1 类 | B2 类 | C 类 | D 类 | |||||
30 | 26 | 22 | 18 | 14 | 10 | 6 | ||||||
发明专利 (不超过10分) | 10 |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须提供相关发明专利授权书。 | ||||||||||
其他 (不超过20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0 | 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实习期不少于3 个月 | 5 | 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华机构除外),获得官方实习证明。 | ||||||||||
参加志愿服务(不超过10 分) | 等级 | 第一等次 | 第二等次 | 第三等次 | (1)国家级志愿服务包括: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按国家级第一等次计分。 (2)省部级志愿服务包括: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者、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按省部级第一等次计分。 (3)独立参赛者,排名系数为1.0;两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 0.6、0.4;三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0.5、0.3、0.2;四人参赛者,排名系数为 0.5、0.3、0.1、0.1;多人参赛的情况,取排名前5 位予以加分,排名系数为:0.5、0.2、0.1、0.1、0.1。 | |||||||
国家级 | 10 | 7 | 5 | |||||||||
省部级 | 5 | 3 | 1 | |||||||||
学生 荣誉称号 (不超过5 分) | 国家级 | 5 |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 |||||||||
省级 | 3 | 获省青年五四奖章、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
注:1.学生所获成果应为本科在读期间获得,且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
2.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学生荣誉称号、外语成绩加分五种类别之间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各类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
附件2
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操作方 |
1 | 8月31日 | 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制定2026届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分配名额。 | 校推免小组 |
2 | 9月1日-2日 | 提交教务处审核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实施细则等。 | 学院 |
3 | 9月3日 | 审定学院实施细则等。 | 教务处 |
4 | 9月4日 | 公布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动员及解释工作。 | 学院 |
5 | 9月4日-6日 | 组织学生在校推免系统完成申请,上传电子材料、上交纸质材料。 | 学院 |
6 | 9月7日-8日 | 在校推免系统完成资格初审,对发展素质材料进行鉴定答辩,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 学院 |
7 | 9月8日-10日 | 形成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名单及评价成绩等公示3日。 | 学院 |
8 | 9月10日 | 拟推荐结果报教务处。 | 学院 |
9 | 9月11日-12日 | 审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 校推免小组 |
10 | 9月12日-18日 | 学校推荐名单公示7日。 | 教务处 |
11 | 9月19日 | 学校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 教务处 |
12 | 9月22日--10月20日 | 接收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位情况。 | 学生、学院 |
附件3
常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学号 | 民族 | 籍贯 | |||||||
学院 | 所学专业 | 手机号码 | |||||||
政治面貌 | 何年、何地加入党(团)组织 | ||||||||
是否有不及格 课程(门次) | 学籍变动情况 | ||||||||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 |||||||||
学生学习情况 | 外语考试通过情况 | 小语种国家四级考试通过情况 | |||||||
CET4 | 分 | 专四 | 分 | 语种 | 等级 | ||||
第1-6学期必修课 加权平均学分绩点 | 在本专业排名 (名次/专业总人数) | 名 | |||||||
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 | 成果名称 | 排名 | 时间 | ||||||
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情况 | |||||||||
何时受过何种荣誉称号 | 奖项名称 | 排名 | 时间 | ||||||
与本校教职工是否有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 | 涉及直系亲属姓名 | 涉及非直系亲属姓名 | 利益相关者姓名 | ||||||
本人承诺 | 本人知晓并理解常州大学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经过慎重考虑,现自愿申请参加推免,本人承诺申请推免所使用的成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学生签名: 年月日 | ||||||||
思想政治素质 与道德品质 考核意见 | 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审核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
学院推荐意见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注
报送:
抄报:
:
(1)“是否有不及格课程(门次)”指经补考、缓考或重修后,目前仍不及格的课程门次。
(2)学院须对学生填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学院推荐意见”分为:同意推荐、不同意推荐。
(3)另附本科阶段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4
常州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
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学号: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具体内容 | 得分 (学院填写) | |||
1 | 学分绩点折算分 | 100 | 第1-6学期应修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 | ||||
2 | 发展 素质 评价分 |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不超过40分) | 40 | 竞赛项目名称 | 获奖等次 | 本人排名 | |
3 | 在核心期刊及 以上正式发表的 科研论文 (不超过30分) | 30 | 论文题目 | 发表期刊及发表时间 | 独立作者 /第一作者 | ||
4 | 发明专利 (不超过10分) | 10 | |||||
5 | 参军入伍 | 10 | 参军入伍退伍时间 | ||||
6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5 | 国际组织名称 | ||||
实习起止时间 | |||||||
7 | 参加志愿服务 (不超过10分) | 10 | 志愿服务名称 | ||||
本人排名 /参赛人数 | |||||||
8 | 学生荣誉称号 (不超过5分) | 5 | 等级 | 荣誉称号名称 | 获得时间 | ||
总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70%+发展素质评价分×30% |
填表人: 主审领导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说明:
1.学生所获成果应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
2.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学生荣誉称号四种类别之间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各类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
3.经学院审定,不符合《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项目,请不要填写!
附件5
_____________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审核鉴定意见表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对申请2026届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意见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符合发展素质要求的 竞赛奖项、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 | 得分 |
经审核答辩,以上同学不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得分符合《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分值设置表》计分要求。特此鉴定。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签字:
附件6
_____________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分绩点 | 专业排名 | 外语成绩 | 思想品德考核 | 综合评价成绩 | 推荐排名方式 | 推荐排名 | 备注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注:相关数据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审核后导出。
附件7
学院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
一、推免生
申请推免学生的报备情况 | |||
学生姓名 | 涉及直系亲属 (工作人员)姓名 | 涉及非直系亲属 (工作人员)姓名 | 利益相关人员 (如收费辅导教学) |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回避情况 | 工作人员报备情况 | ||||
工作人员 姓名 | 推免工作 岗位 | 涉及直系亲属(学生)姓名 | 工作人员 姓名 | 推免工作 岗位 | 涉及非直系亲属(学生)姓名 |
说明:1.教职工子女必须填写。
2.学院若无回避及报备情况,相应栏目请填写“无”。
填表人: 主审领导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附件8
常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汇总表
一、推免生
序号 | 学生 姓名 | 所属 学院 | 相关人员 姓名 | 学院(部门) 及岗位 | 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 |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序号 | 工作人员 姓名 | 学院(部门)及岗位 | 学生 姓名 | 所属学院 | 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 |
说明:
1.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栏,包括直系和非直系亲属、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
2.教职工子女必须填写。
附件9
常州大学2026届推免工作人员承诺书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本人推免工作岗位 | □学校推免工作 □ 学院推免工作 | ||||
本人承诺 内容填写 | 本人知晓并理解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了解其工作内容及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我愿意并保证: 1.本人确认并承诺严格遵守推免工作要求。 2.无亲属参加当次的推免工作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 本人签名: 2025年 9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