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办法》(常大外[2024]18号)(附件1)文件规定,为切实加强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评估项目实施进展与成效,现决定启动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首批立项的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检查类别与申请条件
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以下四类检查申请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1. 申请结项
对照项目申报书及《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办法》要求,已全面完成项目培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成功获批校级及以上相关正式项目立项(提供发文或公示材料),请填写附件2。
2. 申请中期检查
虽暂未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立项,但在项目培育期内已至少一次申报过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未获立项),或项目研究已取得显著进展、阶段性成果突出(例如参加院级展示活动等,需提供佐证材料),请填写附件3。
3. 申请延期检查
在项目培育期内,尚未申报过任何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且截至目前项目未取得明显进展或实质性成果,请填写附件4。
4. 申请终止项目
经评估,该项目因研究方向、人员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已不具备继续培育或申请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的条件,请填写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 材料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所选申请类别,填写《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结项(终止)申请表》(附件2)、《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期检查表》(附件3)或《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延期申请表》(附件4),于11月12日前交给何老师。
2. 评审与反馈: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出相应处理意见。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常大外〔2024〕18号-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办法.pdf
附件2: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结项(终止)申请表.doc
附件3: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4:外国语学院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延期申请表.doc